2004年12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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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
终身保修不保终身 警惕商家言而无信
宋艳丽 陈光明

  家住鞍山市立山区的王先生在某手机专卖店以528元赠200元话费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小灵通,当时店主反复承诺“终身保修”。一个多月后,王先生的小灵通发生了故障,当王先生拿着发票找到这家专卖店时,早已人去屋空,王先生只能自己掏腰包修机器。记者从鞍山市立山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两个多月来消协已受理了四五起商家“终身保修”承诺不兑现的投诉,尽管“终身保修”的提法不违法,但它无据可依。
  鞍山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终身保修”的承诺在家电和手机行业比较多见,事实上这样的承诺是不科学、不现实的,多是以误导消费者提高自身效益为目的。现在产品更新换代普遍很快,若企业转产或产品在某一领域退出,造成零部件短缺等,产品的维修或保修不可能实现“终身”制。为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尽管《消法》鼓励商家做出优于《消法》的售后承诺,但必须能够实现。目前看来,承诺越高兑现越难,遇到类似“终身保修”的过高承诺时要格外当心,必要时可向消协咨询此类商品的一般保修期限并填写规范的保修凭证,保留有力证据,维护自身利益。(宋艳丽 陈光明)